【新冠肺炎】法庭下周起逐步恢復部分程序 料3月底前全面回復運作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2/27 17:22

最後更新: 2020/02/27 17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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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機構宣布,3月2日起將逐步恢復法庭運作。(資料圖片)

本港法庭受新冠肺炎(武漢肺炎)疫情影響而停擺1個月,司法機構今(27日)宣布,下周一(3月2日)起將逐步恢復法庭運作,並料於3月首3個星期先安排緊急文件存檔,及處理上訴和審訊等緊急聆訊,法庭登記處亦會分批重開,司法機構料於3月23日,正式全面恢復法庭正常運作,所有出入法庭人士必須佩戴口罩。

司法機構今午宣布,指將於3月2日起以循序漸進方式恢復法庭運作。首先於3月2日起的一周內,已排期的案件將繼續延期,法庭登記處亦會繼續關閉,但會作出特別安排,接納特定種類的緊急文件存檔,各級法院亦會在適當情況下,安排更多緊急及必要的聆訊,包括上訴及審訊。

隨後兩周,即3月9日至22日期間,除緊急及必要聆訊外,已排期的案件亦會繼續延期,但登記處將分批重開。直至3月23日起,若公共衞生情況許可,司法機構料可全面恢復法庭正常運作,而法庭亦會在聆訊前給予適當緩衝期。

另外,司法機構亦宣布由3月2日起,法庭使用者在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時,無論在任何時候(包括法庭聆訊期間),必須佩戴外科囗罩,除非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另有指示,否則沒有佩戴囗罩人士會被拒進入法院大樓,或被要求離開法院大樓。

高等法院仍未恢復正式運作,今只開庭處理數宗案件保釋申請,進入法院大樓人士均須量度體溫。至於處理文件存檔的櫃台今仍未辦公,但排隊位置的地面已貼上寫上號碼的黃色紙張,前後均保持一段距離,相信為即將局部恢復的文件存檔安排作準備。

記者:楊詠渝